2004年8月2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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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处长”的黑暗之旅
武威

  去年6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鞍山供电公司基建处违规存在“小金库”,同时发现该处处长郝锡冰涉嫌受贿,检察机关于是开始介入调查。就在这时,郝锡冰竟主动找到反贪局,想表明自己的“清白”后,玩“金蝉脱壳”之计。然而他的“画皮”很快被反贪干警戳穿——一个自诩清白,专为世人输送光明的电业基建处长,走的却是一条黑暗之途: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里,其利用职务之便,疯狂索贿受贿高达35万余元。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遮遮掩掩受了贿买保险
    今年51岁的郝锡冰出生于辽宁省海城市农村,1972年东电职工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鞍山市电业局东鞍山变电所工作,他从值班员的岗位起步,一步步升任为变电所长、变电工区主任,并于1984年10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99年11月18日,郝锡冰步入了自己仕途的颠峰——升任鞍山市供电公司基建处处长。鞍山供电公司隶属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系国有企业,郝锡冰所在的基建处,是电业局的一个工程管理部门,负有对国家计划建设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以及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的权力。
    作为掌管着工程项目这一“富矿”的一处之长,郝锡冰可谓大权在握。果不其然,他上任不久就有人找上门来。
    电业局下属某装修工程处的队长李辉与郝锡冰是同学,郝锡冰刚一上任,李辉便找到他要活儿。从2001年始,郝锡冰陆续将近60万元的维修、维护工程活儿交给了李辉。
    2002年4月,郝锡冰办公室内,李辉将一捆捆用报纸包着的巨款放在了案头。郝锡冰心里明白:李辉挣着钱了,这是原来讲好要给的,便毫不犹豫地将钱悉数收下。事后一清点:整整8万元钱!郝锡冰将其中的5万元挥霍,又于2003年5月,将余款3万元借给儿子的大学同学做手机生意。
    2000年7月,适逢建国路电线电缆工程改造,鞍山市某单位的五大队队长张亮多次找到郝锡冰,求其帮助找活儿。在郝锡冰的帮助下,张亮顺利承揽下了建国路改造中将土石方运到樱桃园变电所垫场坪的土建工程。
    原来,鞍山地区的电力施工工程,统一由省电力公司承包给辽宁电力建设四公司,郝锡冰所在的基建处下有一个工程处,经常从省电力四公司转包一些工程。这次,郝锡冰以工程处转包工程的名义,从省里要来工程给了张亮。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由省公司转到工程处,再经郝锡冰签字后,张亮才能从工程处将款转走。郝锡冰通过如此玩法,很快将大笔钱财聚拢到了自己的腰包内。
    为感谢郝锡冰并和其搞好关系,以利于以后能揽到更多的工程,2000年10月和12月间,在郝锡冰的办公室内,张亮先后分两次送给郝锡冰10万元。这10万元钱郝锡冰一直没敢动,就在办公室的柜里放着,直到2001年6月,看没什么事了,他才把钱存到了建行某储蓄所。2002年底,他又用这笔钱买了“千禧红”储蓄保险,保单就一直放在办公桌内。
  明目张胆为处室拉赞助
    早在郝锡冰就任基建处长之前的1999年,鞍山的一家电力有限公司就同市电业局签订了海中线铁塔工程的协议,该公司销售给电业局的电线杆,必须要经过基建处检验这一关。为了让产品顺利通过检验,董事长艾建多次找郝锡冰关照。郝锡冰满口应承下来,并在以后的验收中果然予以顺利“放行”。
    艾建心里很清楚,郝锡冰有权给自己提供方便,自然也有权人为地设置障碍,也就舍得在郝锡冰身上“投资”了。
    2001年2月的一天,艾建在宴请郝锡冰期间,郝锡冰看似无意地说了句:“我最近点子不好,打麻将总输钱。”饭后要分手时,艾建从包里拿出1万元钱说,“我们的工程进行得差不多了,等验收时,郝处长多给关照关照。”
    然而,郝锡冰的“胃”显然不是这区区1万元钱就能填平的。几个月后,他又对艾建说:“我们处比较困难,你给赞助点。”艾建很快又准备了5万元钱,亲自送到郝锡冰的办公室。
    2002年7月,郝锡冰又到艾建的公司查看一种纳米新技术的应用情况,在艾建开车送其回来的路上,郝锡冰叹着气说:儿子最近刚出国,在外读书花销挺大,家里又困难……艾建听出了弦外之音,忙从包里又拿出了1万元钱……
    听说郝处长的公子要出国留学,2002年8月的一天晚上,某建筑公司工程队长王春到郝锡冰家,“这2万元钱,就留给孩子用吧。”原来,王春所在的建筑工程公司一直在电业局有工程。
    2003年5月的一天,郝锡冰挂通了王春的电话说:我车子坏了,你给修一修。王春明白,郝锡冰醉翁之意不在修车,便忙说:“这样吧,我给你拿1万,你自己修吧。”郝锡冰随后亲自开车到工地取走了那1万元钱。
    除了对国家计划建设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负有监督权,郝锡冰所在的基建处还掌管着对电力施工所需电器产品及配件质量监督的权力。那些生产电力器材和配件的厂家,都巴不得能与电业局挂上钩。
    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鞍山某继电器厂副厂长徐阳敲开了郝锡冰的家门,呈上了1万元。因为王所在电器厂生产的电器元件,正在电业局的施工中使用。郝锡冰案发后交代说:“徐阳给我钱,就是为了卖元件时不在基建处这个环节卡住。说白了,就是能买他们厂的东西,让我手下留情。”
    2003年春节前,郝锡冰又接到市内某继电保护公司经理邹薇的电话。邹薇以前在某电器厂任厂长期间,就与电业局有业务往来,早就与郝锡冰认识,郝锡冰也对其很是关照,没有因为质量问题“卡”过她。邹薇的新单位仍生产电业所需的电器产品,自然有求于他。郝锡冰驾车赶到邹薇单位后,1万元沉甸甸的现金又轻松落进了腰包。邹薇说,“这1万元钱,你就留着过年用吧。”
    而鞍山某供水勘察公司经理孟刚,则真正领教了郝锡冰的厉害。2000年10月,孟刚的公司承建了某变电所工程中的供水工程。然而,工程结束后,却迟迟拿不到剩余6万元的工程款,按郝锡冰的说法是:工程“质量不到位”。
    为尽快要回欠款,孟刚没少找郝锡冰说好话。郝锡冰最终答应了孟刚,经他签字后,6万元的钱款很快打了过来。工程质量合格与否,全在郝处长一句话和一个签条。2001年4月,在宴请郝锡冰时,孟刚塞给了郝锡冰1万元钱。
    2003年4月,海城牛庄某施工队长吴飞承揽了牛庄变电所的土建工程,当时正值“非典”,施工过程中,郝锡冰“冒险”到现场察看了两次,说是“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吴飞为了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在郝锡冰第二次前来“视察”时,1万元现金又轻松落入了郝的口袋。
  无力回天法庭上还狡辩
    此时,郝锡冰变着法子敛财,几乎每月都有近万元的灰色收入,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里,他已累计收受贿赂高达35万多元。
    因为钱来得太容易,郝锡冰的生活也近乎“奢靡”。对工薪族而言,1万元钱近乎是一年的辛苦劳动所得,而在郝锡冰处长看来,这不过是“平常消费”。据案发后郝锡冰自己讲:“我个人朋友多,交往也比较多,这1万元就是平常消费了,有时请朋友吃饭、洗澡,我还爱打麻将,1万元钱很快就花光了。”
    2003年6月18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中发现郝锡冰有涉嫌受贿行为,决定对其立案侦查。6月25日,在对其办公室进行的搜查中,除发现一份10万元的“千禧红”人寿保单外,又发现多张以其妻儿为名的银行定期存单,总钱款合计高达35万多元。郝锡冰因涉嫌受贿罪于7月1日被正式批准逮捕。
    2004年3月,法院先后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郝锡冰仍在极力为自己辩解——请考虑我是自己走到反贪局来的,我为鞍山的建设争取了不少资金,请审判长考虑我的工作性质是否存在受贿现象,我认为我挺清白……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郝锡冰身为国有企业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受贿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能主动返还全部赃款,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2004年7月23日,鞍山市铁东区法院作出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郝锡冰有期徒刑12年。一审宣判后,郝锡冰没有上诉。(文中除郝锡冰外,所有当事人均为化名)